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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办法

2011年06月25日 17:29  点击:[]

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研究生

中期考核办法

    为促进MTA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到在教学实践中实现优胜劣汰,特制订桂林理工大学MTA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考核要求:

1. 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良好,在学位论文选题及其他科研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进一步进行学位论文研究的能力的硕士生,可继续进入下一阶段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2. 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终止学业,依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分别给予退学或开除学籍处理:

    1)政治思想和品德表现很差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

(2)两门及以上学位课程成绩不及格者或一门学位课程补考仍不及格者;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不能按时完成或经修改仍未获通过,明显表现出缺乏科学研究能力者;

(4)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完成学业者;

(5)指导教师和考核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的综合情况,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

    3. 非本人原因开题报告未完成或未获通过,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暂缓考核,待开题报告后,再进行考核。

    4. 未修满规定学分,在本人写出未完成课程的学习计划后,可按期参加考核。

考核时间:

MTA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要求在第二学期末(全日制)或第三学期末(非全日制)完成。

考核办法

    1. 个人填写“桂林理工大学MTA中期考核情况表”(附件)

    2. 导师或指导小组对其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身体状况等作出综合评定。

    3. 学院学位分会讨论并作出考核意见。对终止学业的处理需报校研究生院批准。

4. MTA教育中心教学秘书将“桂林理工大学MTA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交研究生院记录在册。

桂林理工大学MTA教育中心

                                         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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