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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旅游产业研究院2023年度科研团队专项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6:53 点击数:

为进一步强化学科优势和特色,深入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科学研究能力和思政育人能力,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旅游产业研究院特设立2023年度科研团队专项基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方向

围绕学院重点建设的六大科研团队方向(民族旅游管理、智慧旅游管理、旅游产业经济、风景资源与遗产保护、园林植物与景观生态、数字景观与规划设计)提出课题申报申请。为进一步凸显思政育人和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另增设思政育人和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团队专项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立项等相关规定

1.项目申报选题应聚焦广西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凸显服务于学院一流学科发展、一流团队建设、一流人才培养的重要功能。

2.申报项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无知识产权争议。研究目的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可行,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项目申请人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3.申请人应为学院六个科研团队和思政育人专项团队成员。具有相关前期研究基础和社会服务成果的优先资助,已获“广西旅游产业研究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立项资助且成果产出不佳的申请人原则上不予资助。

4.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其他1项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6人。

5.申请人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项目,不得以已立项的内容基本相同的其他各级各类课题申请本项目。

6.项目申报与立项评审推荐工作由各团队自行组织开展。各团队推荐上报的项目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批准立项。

三、资助经费

每个团队资助经费5万元。由团队负责人自行统筹并推荐不超过4项专项基金项目(可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经费三类项目,重点项目资助3万元/项、一般项目A类资助2万元/项、一般项目B类资助1万元/项)。立项时拨付60%,项目中期检查(9月底之前)通过后拨付20%,项目结项鉴定通过后拨付20%。经费管理按照《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桂教规范(2015)4号)及学校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资助经费限于课题组开展与课题相关的调研、资料收集、差旅交通、科研成果发表鉴定等方面的支出。团队负责人可统筹部分经费用于团队学术活动和团队建设等开支。

四、结题要求

所有项目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结题成果。

结题成果形式: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3000字的决策咨询建议,其中重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6万字。研究报告中国知网查重率不高于15%。鼓励研究成果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是“桂林理工大学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广西旅游产业研究院”,并标注本基金项目的资助。否则,所有费用不予拨付或报销;已拨付或报销的费用,研究院保留追缴的权利。

五、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下午5点。

各团队于截止时间前以团队为单位将拟立项的纸质版申请书(见附件1)(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拟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各1份提交至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广西旅游产业研究院办公室(4609室),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以团队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641286432@qq.com。要求电子版申请书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

邮件主题命名:团队名称+专项基金项目。

附件1命名:姓名+申请书。

附件2命名:团队名称+拟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1:广西旅游产业研究院2023年度科研团队专项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广西旅游产业研究院2023年度科研团队专项基金拟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

 

 

广西旅游产业研究院

桂林理工大学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3年5月28日

版权所有:广西旅游产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