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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研究生行为准则

2011年06月25日 22:14  点击:[]

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研究生行为准则


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研究生,应当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应当积极投身改革,为我国的旅游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应当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集体主义观念,努力为人民服务:应当珍惜学习机会,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应自觉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维护祖国的利益,不得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
    2、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做维护民主和法制的模范。反对无政府主义。
    3、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三者的关系,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学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帮助,要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

6、注重个人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修养。服饰整洁,讲究卫生;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说话和气,待人有礼;尊敬师长,尊重他人;敬老爱幼,乐于助人: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娱活动,增进身体健康。

8、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9、维护教学秩序,树立良好学风,遵守学习纪律,考试不作弊。

10、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不扰乱秩序,不起哄;遵守校园管理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不在禁烟处吸烟。

11、爱护公共财务,保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珍惜教学设备;损坏公物要赔偿。









                             桂林理工大学MTA教育中心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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