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培养 >> 教学规定 >> 正文

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研究生 任课教师遴选办法

2011年06月25日 21:56  点击:[]

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研究生

任课教师遴选办法

根据全国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桂林理工大学MTA任课教师遴选办法,具体如下:

1、任课教师基本条件

    (1)愿意为桂林理工大学MTA事业的发展奉献力量的相关专业的教师;了解和熟悉MTA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以及MTA专业学位的特点和要求。

    (2)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学科知识,能够独立胜任一门以上MTA主要课程;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了解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

    (3)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有博士学位且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或具有5年以上讲师职称且为在读博士研究生。

    (4)具有3年以上大型旅游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或在旅游局等旅游相关管理部门担任部门主管的政府官员。

    (5)具有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培养计划中所列相关课程的授课经验。

    (6)教学经验丰富,在以往相同课程的教学(含本科)过程中,学生评议成绩优良,且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投影仪等现代化教学设备进行教学活动。

     2、任课教师遴选流程


    3、任课教师解聘

    如任课教师存在在MTA教学过程中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在课堂上,发表有损国家和民族团结,诋毁桂林理工大学MTA品牌形象言论;不能认真对待并顺利完成教学任务;长期以来无法提高授课效果;学生评教优良率低于60%等情况,则予以解聘。

如果遭到2次解聘,将不能再参加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教师的遴选。

桂林理工大学MTA教育中心

                                  2011年6月


上一条: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研究生 指导教师选聘办法
下一条:课程评估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