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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考核实施细则

2011年06月25日 17:30  点击:[]

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研究生

成绩考核实施细则

为规范学生成绩评定标准,特制订桂林理工大学MTA研究生成绩考核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MTA研究生在课堂上要积极参与讨论,结合工作实践,勤于钻研,认真完成各门课程任课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独立完成作业,迟交或不交作业者按扣分处理,考试结束后交作业无效,发现雷同或抄袭者,该课程重修。

2MTA研究生按规定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如有作弊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核心课成绩低于70分者可以申请重考,核心课、方向必修课及选修课成绩低于60分可以申请补考。在校最长年限内,核心课允许补考或重考2次,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课允许补考1次。

3、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提交书面报告和有关证明,经任课教师和MTA教育中心同意,随下一届班级参加考试。少数外语专业毕业或在某方面确有特长的MTA研究生,符合条件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

4MTA研究生课程设置分为核心课和选修课两个部分。MTA研究生成绩考核采取学分制,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至少修满34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方可按学位申请程序授予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

5、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结构记分法,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或考查)两部分,按百分制评定成绩;平时成绩评定的依据主要包括:考勤记录、课堂作业、小组讨论记录、案例讨论记录和报告等;每门课程修完后的考核:核心课必须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选修课可采用考试方式,也可以采用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考查方式。

6、任课教师应于课程考核前一周将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以及用于考查的材料,如课程论文和实践调查的选题、案例背景材料等(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交MTA教育中心,由中心负责印制。考核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应上网(“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输入MTA学员成绩,并将课程考核成绩单、课程小结、考勤表及平时成绩记录表上交MTA教育中心,同时也应将试卷、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期末考核材料以及用于评定平时成绩的材料一并交MTA教育中心存档备查。

7、因特殊情况申请缓考(不含补考课程),必须在考前持有充分理由的证明,经MTA教学管理部签署意见,由中心主任批准。

8、擅自缺考者,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入学籍档案,不得补考。

                                             桂林理工大学MTA教育中心

                                         20116

e� � n e ��� ��� ;line-height:30.0pt;9)试卷出现雷同,一经发现,所有的雷同试卷成绩均以零分计.

10)请人和替人代考者。

11)无故缺考者,考试成绩以零分计,不得补考,必须重修。

 桂林理工大学MTA教育中心

        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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