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培养 >> 教学规定 >> 正文

教学工作规范

2011年06月25日 17:27  点击:[]

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研究生

教学工作规范

为加强MTA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保证和提高MTA教学质量,明确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职责,实现MTA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桂林理工大学MTA教学工作规范,具体如下: 

1、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1)MTA教育中心根据每学期各班级的授课计划,从教师库中选择教师,向任课教师发出任课通知书。任课教师需在开课前三周提交所要讲授课程的教材名称、授课计划、教学大纲与课件、教学案例、习题等教学文件,并由中心统一采购、印制,保证开课前发放给学生。 

(2)MTA任课教师于每学期开课前到MTA中心领取课程表、教材等。 

(3)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组织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它是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学生学业成绩,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各门课程均应有统一规范的教学大纲,由各门课程负责人制定出教学大纲,经校MTA教育指导小组专家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对已有的教学大纲,应根据学科的新发展和教学实践检验,不断更新和完善。 

(4)授课计划是教学计划的执行文件,也是学生了解与掌握教师的授课思想、教学方法以及考核政策等的基本文件。一般的授课计划应当包括教师基本信息,如职称,研究方向,上课时间,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或理念,教学所用教材及其参考资料,考核办法,教学进度表或其它。 

(5)所有核心课程需要使用教学课件,并要求尽量在上课前提交给学生。PPT制作力求简单明了,符合规范。其它课程鼓励教师使用教学课件以及其它多媒体技术。 

(6)任课教师根据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选用适宜的教材及参考书目。 

(7)MTA教育中心网站将进一步完善,鼓励教师经常浏览MTA教育中心网站,了解相关招生、教学、学位有关信息。 

2、课堂教学 

(1)根据全国MT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每门课程教学应采用一定数量的案例进行教学。任课教师应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多地采用案例教学,把案例教学作为整个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一环,组织学生举行案例分析演讲、撰写案例分析报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撰写的案例分析报告进行批改。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批改、打分的案例分析报告交MTA教育中心存档。 

(2)核心课程必须使用电子课件授课,使教学现代化、规范化。 

(3)MTA教师应按课程表所规定的时间上课。授课教师应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讲课准备。要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能无故提前下课或离开课堂。 

(4)课堂讲授要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重点难点突出,注意激发学生的积极思维,培养学生科学思维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特点,设计相应的作业内容和形式,如个人发言、小组展示、案例研讨、角色扮演、书面作业、读书报告等。 

(6)MTA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课堂考核,将课堂考核纳入平时成绩,作为学生该门课程成绩评定的依据。 

(7)MTA教师要自觉维护课堂教学的严肃性,在保证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和学术见解,但不应讲述与课程内容无关的内容。 

(8)MTA教师应当按照MTA教育中心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表安排课程进度,不得随意更改上课时间和地点,不得擅自停课和串课,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教师因临时特殊原因需调整上课时间或上课地点,任课教师必须提前两周向MTA教育中心提出申请,并在MTA教育中心填写《MTA课程调课申请单》,由MTA教育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3、案例教学 

(1)MTA教师必须采用案例教学,核心课程每门课的案例使用数量不得低于5个,选修课不低于3个。如果任课教师不能按要求数量进行案例教学,学期末必须向MTA教育中心说明原因,若连续两学期不能达到案例教学的数量要求,则停止该教师MTA课堂任课资格。 

(2)MTA案例教学的案例,必须以书面方式在开课前一周报MTA教育中心印制,并在开课第一周内统一发给学生,以便学生准备资料、写出案例报告和进行课堂讨论。 

(3)每门课程须布置一定量的作业(含案例分析),认真批改、打分和记录,并及时将作业批阅情况反馈给学生。考试结束后,须在两周内把经过批阅过的学生作业(含案例分析)交MTA教育中心存档。 

(4)每学期的教学评估,案例教学不合格的老师要限期改进,原则上,下一学期不安排这些老师继续上MTA的课程,要求这些老师在有足够的案例准备之后,才能恢复MTA的教学。 

(5)鼓励任课教师编写案例教学资料汇编,不断充实和更新授课案例,对将授课案例编写成册者,MTA教育中心要进行表彰,给予一定资助经费。 

4、教学质量评估 

MTA教育中心将对教师的基本职责、师德表现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在教师的教学方面,通过《桂林理工大学MTA教学质量同行专家评价表》(附表1)及《桂林理工大学MTA课程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附表2)(参照《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估办法》执行),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凡评估不合格者,不得继续担任MTA授课任务。 

5、期末考试 

(1)必修课均为考试课,考试前一周请任课教师出A、B两套试卷交至MTA教育中心,由中心统一抽取试题,组织学生考试,成绩为百分制。选修课均为考查课,课程结束前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随堂考试,成绩考核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考试组织按照《桂林理工大学MTA课程考试的有关规定》开展。 

(2)主讲教师评卷,具体评卷要求如下: 

考试结束三天内请主讲教师到MTA教育中心领取试卷,并填写交接记录;用红笔批卷,给正分,每题均要有采分点(正分),并标明此题的总分(采分点之和);卷首分数栏上填全每题得分情况;卷首总分等于每题总分之和,每题总分等于卷面各小分(采分点)之和;如果在批卷过程中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签字;考试结束一周内主讲教师提交学生成绩单一式三份,主讲教师自留一份,其余两份提交MTA教育中心,成绩单需有主讲教师签名方可生效。 

(3)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结构记分法,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或考查)成绩两部分,按百分制评定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应不低于60%;平时成绩评定的依据主要包括:考勤记录、课后作业、小组讨论记录、案例讨论记录和报告等;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分布应当合理。核心课75分以上为及格,其他课程60分以上为及格。 

(4)考核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应上网(“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输入MTA学员成绩,并将课程考核成绩单、课程小结、考勤表及平时成绩记录表上交中心,同时也应将试卷、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期末考核材料以及用于评定平时成绩的材料一并交MTA教育中心存档备查。 

6、课程教学总结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进行课程教学总结,并将电子版通过“研究生网上课程档案系统”上传。总结内容包括MTA研究生课程教学概况,学生学习与掌握知识的概况,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需改进的方面和改进措施等。  

7、课程教学评估 

每学期期中或期末,由中心组织对各门课程进行教学效果评估。课程教学评估办法参照桂林理工大学MTA教学管理制度中《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估办法》执行。 

8、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1)MTA教育中心将每年组织一次教学研讨会和全体MTA教师教学会议,包括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讨,也包括一些常规性的教研活动。 

(2)与MTA教育有关的重大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应列入桂林理工大学旅游学院的科研教学研究计划,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落实具体措施,按期检查研究成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进行。 

(3)本规范适用于MTA教学,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其它有关未尽事宜,由MTA教育中心研究拟定解决方案,报旅游学院院长批准;涉及全局性或重大问题由MTA教育指导小组讨论后并批准执行。 

桂林理工大学MTA教育中心 

2011年6月 


上一条:桂林理工大学关于在MTA研究生教学中突出实践教学的规定
下一条:课程学习管理细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