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西民族旅游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经旅游学院院务会批准,现予发布《2015年度广西民族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指南》,并就做好2015年度广西民族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广西民族旅游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民族旅游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民族旅游研究为广西建设旅游强区和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大局服务。
二、申报广西民族旅游研究中心基金项目,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高水准国家级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该是桂林理工大学旅游院的学术骨干或有学术潜力的青年学者,职称、学历不限,主要认定前期研究积累和团队参与及完成课题研究的可行性。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鼓励联合高校系统的相关专家以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研究工作。
四、课题申报按《2015年度桂林理工大学民族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指南》进行选题,申报者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五、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4-5万元,一般项目2-3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广西民族旅游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为1-2年,特殊情况申请延期者,延期结题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七、课题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6月30日。各申报老师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申请书》发至梁福兴老师邮箱(1137785183@qq.com),同时打印纸质版报送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广西民族旅游研究中心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相关材料下载:
广西民族旅游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4.doc
2015年度广西民族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指南.doc
2015年广西民族旅游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