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教职工:
因填报《桂林市干部职工家庭享受政策性住房登记表》需要,现将我校政策性住房分类说明如下:
说明:如有租住单位公房的为“租住单位公房”。
旅游学院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5年度进修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自治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展览桂林巡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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