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引导研究生将坚守学术诚信作为自觉行为,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的通知要求,4月14日下午,学院在雁山校区4616教室召开了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与学术诚信工作会议,会议由学院黄燕玲副院长主持,学院在家领导以及研究生导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黄燕玲副院长介绍了关于加强我院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的相关要求,并就相关文件精神做了详细的介绍,同时针对学位论文书写不规范问题做了细致的说明。
随后,学院党委王璐书记对加强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王书记强调,对学术不端行为,学院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彻查清楚,严肃处理。
最后,学院吴忠军院长对加强我院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希望全体研究生导师高度重视研究生学术诚信工作,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肩负起导师应尽的责任;二是研究生导师在指导学术论文的同时要主动讲授学术规范问题;三是全体研究生导师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在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上做明白事、当明白人,确保我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院黄燕玲副院长主持会议
学院吴忠军院长在会议讲话
学院王璐书记在会上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