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邮箱    书记邮箱   
首页
学院新闻

关于办理职称证书验证、注册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5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对各类资格证书的监督管理,防范证书造假行为。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2014年度的职称证书验证注册手续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证原则

注册登记遵循谁发证,谁注册登记原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人事厅)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通过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职改办负责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证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工作由区教育厅职改办负责。

二、验证、注册对象

2011年以前(含2011年)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人员,2010年以前(含2010年)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人员。

三、办理程序

1、请单位各部门收集好2014年到期(三年注册一次,以授予时间为准)需要验证注册的职称证书,于2014年10月22日下午下班前交到旅游学院办公室(7422)。只需交证书内页,用铅笔在封面写上姓名,证书外壳自行保存。

2、请各位教师填报《2014年职称证书验证注册登记表(高级、中级、初级分表填)》。于10月30日前,将《2014年职称证书验证注册登记表(高级、中级、初级分表填)》纸质版盖部门公章与证书(请按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列出清单)一并上交,并将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rsc@glut.edu.cn。同时提供《2014年职称注册验证材料清单》纸质材料1份。

联系人:杨咏梅            电话:5896141

四、注意事项:

1、仅验证、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现持有的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证书,证书发放机构为自治区人事厅、区人社厅、区教育厅。

2、考试取得中、初级证书人员,需同时提供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请仔细阅读《广西专业(职业)资格证书验证注册信息登记表》填写范例,按范例中的要求填写。切勿擅自增加或删减表中“列”。

4、《广西专业(职业)资格证书验证注册信息登记表》中的信息,务必如实填写,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5、2014年专业资格证书验证注册工作在10月份一次性完成。过期不再办理。各单位的材料一次性提交,学校职改办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旅游学院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上一条:广西优势特色重点学科(旅游管理)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下一条:关于免费开通中国银行卡短信服务的通知

关闭